信用科技是推動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發(fā)展的新動力。金融信控界、信控服務業(yè)和信用理論界三個領域的專家學者對信用科技應包含的技術門類和技術邊界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在技術門類方面三個領域之間存在著后者包含前者的關系。
信用科技方法具有自然科學屬性,卻應用于市場經濟和社會治理領域。其中的非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適用于解決經濟社會的信用風險控制問題,在該領域我國的技術水平或能跟得上國際第一梯隊;而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適用于對個人失信行為的預防和矯正,在該研究領域我國尚處于空白狀況。鑒于目前信用科技在我國尚處于初級發(fā)展階段,以國家實驗室形式整合資源和推動技術進步應是可取之策。
近年來,“信用科技”愈發(fā)成為我國金融和信控領域的一個熱門話題,圍繞該主題的研討會和出版物越來越多。但是,時至今日,對于“什么是信用科技?”“哪些種類的技術屬于信用科技?”這類最基本的問題,卻一直沒有形成學理意義上的共識。一方面我國在信用/信控領域理論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比較興盛,另一方面在覆蓋面上卻缺乏完整性。因此,信用/信控業(yè)界和學界有必要就信用科技問題展開深入的討論。
“信用科技”指的是什么?哪些技術方法或工具可納入其框架?現今雖無定論,但毫無疑問的是,金融科技(FinTech)界信控專家們的觀點是最為流行的,而且能得到國際金融科技界的呼應。金融科技始于西方,至于為什么十幾年前會出現金融科技的提法,英國專家克里斯·斯金納(Chris Skinner)的看法是“價值互聯網會代替舊世界里處理實體貨幣的實體銀行,(使得金融科技)成為數字金融中新出現的一個市場”。
不少金融界人士認為,信用科技是金融科技的組成部分,信用科技源于金融科技,信用科技的提法是由金融信控界提出的。例如,在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的支持下,北京大學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的學者們組織了一個“金融科技理論與應用研究小組”,于2021年3月出版了一冊名為《金融科技知識圖譜》的“金融科技百科全書”,該書目錄中第三章的標題就是“信用科技”,該項下共有21個條目。通過總結近年來金融信控界對信用科技的看法,我們可將其對“信用科技”框架的認知描述如下(見圖1)。
很明顯,在圖1中列舉的各種技術方法,都是可用于防控金融工具信用風險的,或用于金融工具的信用價值度量和定價,是對金融科技包含的各種信控技術進行聚類,以凸顯出金融信控技術的特殊性,對于金融創(chuàng)新意義重大。當然,從金融科技發(fā)展歷程角度看,之所以有必要以“信用”的名義作出如此區(qū)分,互聯網金融發(fā)展是主因。除此之外,還需要提及的是區(qū)塊鏈技術,這種技術能維護被輸入鏈中的原始記錄的真實可靠性,其“信用”特征突出,或也應該被納入信用科技框架。
對于信用科技框架內應該包含什么樣的技術和工具,信控服務業(yè)考慮更為廣泛,特別是其中的征信、信用評級和誠信評價等行業(yè)分支。該行業(yè)的服務業(yè)者認為,應該將一些非金融的信控技術和工具納入信用科技框架,其觀點如圖2所描述。
信控服務業(yè)者之所以認為“誠信評價類”和“信用風險指數類”的技術方法和指數工具可以納入信用科技框架,是因這兩類技術已廣泛應用于企業(yè)信用風險度量和控制,很深入地涉足非銀金融信控服務。
例如在普惠金融的小微信貸領域,特別是其中的誠信評價業(yè)。雖說企業(yè)誠信評價方法隸屬于管理科學,卻也都是數學方法。管理科學專家杜棟認為:“管理科學與工程自其誕生就呈現出學科交叉與知識融合的特征,如現代數學的發(fā)展為研究復雜性管理問題提供了方法與理論基礎”。
企業(yè)誠信評價方法和風險指數技術不僅能應用于市場信用風險控制,還可擴大使用,運用到社會領域,為政府的市場信用監(jiān)管和社會治理提供技術支持。對征信業(yè)者來說,個人信用評分技術主要服務于金融信控,而企業(yè)征信的量化指標構建需要不斷地改進技術,信用科技方法能夠服務征信領域已毋庸置疑。
信用理論界的專家學者視野比較寬闊,視角比較新穎,傾向于從分析事物的本質、從“目的論”角度看待問題。
他們認為信用科技框架內應包括:(1)能對信用風險進行量化評估的技術;(2)能阻止受信人做出失信決定的矯正方法。其觀點如圖3所示。
持這種觀點的人接受前兩種信用科技框架,但在框架中增添了信用生理學技術方法。圖2中所列舉的技術都是間接作用于受信人的技術,對受信人來說是非接觸性的。而基于信用生理學的技術不同,需要直接接觸受信人,即將信用科技方法直接施用于受信人的身體。
也就是說,這類技術可以在“瞬間”測出受信人在測試時出現失信行為舉止可能性的大小,但需要與受信人的身體產生物理或化學性質的接觸。例如,通過對受信人大腦組織進行斷層掃描(CD)測量其腦垂體大小和形狀不同,以確定受信人分泌多巴胺、5-羥色胺、內啡肽等類激素的分泌量和分泌速度,再根據診斷結果實施藥物調節(jié),讓受信人分泌出“好激素”,消除受信人的失信打算,達到行為矯正的信控效果。
再如“遺傳學研究認為,低效能單胺氧化酶 A 基因型(MAO-A)是會導致腦部單胺氧化酶含量偏低的基因類型,這種暴力基因與行為沖動是強相關的。低表達的MAO-A基因容易導致酗酒、攻擊性和反社會行為,與行為人的道德是相關的”。
當然,信用生理學是研究人體與失信行為相關的生物化學和生物物理特征的科學。針對人的守信或失信行為,信用生理學解釋了人類先天生理狀態(tài)和后天生活習性,以及后者對前者的影響,并使用藥物或神經刺激方法使得誠實守信思維和行為成為人類下意識的生理反應。因為基于信用生理學理論開發(fā)的技術方法及其應用需要直接觸及受信人的身體,使用激素類藥物或基因手術是否會產生不良副作用還有待更多的臨床試驗,還需要解決科學倫理問題,因此,此領域的信用科技研究和成果應用都需要由法律和科學倫理進行規(guī)范。遺憾的是,我國在這個領域的研究尚屬空白。
圖3最右側增加的一列“信用投放類”信用科技方法,主要用于監(jiān)測和防范各類信用投放可能對我國經濟產生的負面影響。
需要實時監(jiān)測的信用投放形式主要包括:(1)來自國內的金融類信用投放;(2)監(jiān)控期內從國外流入和流出的信用工具;(3)銀根短缺時出現的企業(yè)間換貨量;(4)企業(yè)賒銷總量。
具體而言,這類信用科技方法所研究的是實時監(jiān)測信用投放的理論和技術,包括對信用投放的總量、沖量、波動、變化趨勢的監(jiān)測和分析。例如:
(1)國內金融工具投放量及其流動規(guī)律,并研究分級信用風險預警的閾值設置;
(2)國外金融信用工具的流入和流出,以及沖擊我國經濟的短期和長期負面影響;
(3)非金融類信用的賒銷和換貨等信用投放量統(tǒng)計或估算方法,以及對市場和金融系統(tǒng)產生的負面影響;
(4)對來自國內外的各種信用工具流量的分類實時監(jiān)測,以及對點和面的沖擊后果評估;
(5)對世界各國金融信用工具投放量、流向和沖擊目標進行實時監(jiān)測,為中國資本提供國際信用風險預警,以及預測信用危機的發(fā)生及其誘因。
除研究經濟類的信用工具投放之外,還需要從社會道德角度研究信用投放的公平正義性問題,這類研究將為我國社會制度的改善提供基礎數據和事實分析方面的依據。
根據前文列舉的三種不同的信用科技框架,它們之間存在著包含的關系,即“圖3?圖2?圖1”的集合包含關系。
對圖3所示的方法作總結歸納,可以找出信用科技的共有特征,有助于我們重新認識什么是信用科技:
(1)基礎方法均是自然科學方法,以數學模型、生物制劑、外科手術等形式呈現;
(2)信用科技方法均應用于市場和社會,自然科學方法介入(服務于)社會科學領域的特點明顯,而且在學科上產生交叉;
(3)非接觸式的信用科技方法屬于“軟科技”類,是當前信用科技發(fā)展的主流,主要用于信用主體信用風險和信用價值的定量分析,不包括定性分析;
(4)直接接觸式的信用科技方法屬于“硬科技”類,迄今為止只作用于自然人性質的信用主體,主要用直接干預人體生理的方式,達到提升受信個體的誠信度的目的,激勵其做出誠實守信的決定,“準強制性”地矯正其行為方式,使其遵守契約或承諾;
(5)服務方式是在組織的外部提供信控或誠信自律方面的技術支持,為信控服務業(yè)各分支提供技術服務,主要提供信控類技術工具;
(6)在研發(fā)和應用成本方面,直接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高于非接觸式的信用科技方法;
(7)大量使用人工智能技術,不僅需要機器深度學習技術進行輔助,還會使用芯片植入技術。
根據從信用科技框架III中提取出的特征,我們嘗試著給信用科技下定義如下:信用科技是指采用自然科學方法,對市場和社會上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風險或信用價值做出評估和預測的技術,同時包括在自然人性質信用主體做失信或守信決策時實施生理干預的技術。
在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時代,大力發(fā)展信用科技的意義重大。其內在邏輯是,只有運用信用科技方法發(fā)現和控制住信用風險,才能推動各類新型金融和非金融信用工具的研發(fā)和應用,進而支撐企業(yè)信用制度和個人信用制度建設。
另外,運用信用科技方法必然能大幅度提高數據的利用率,依靠數據要素提高生產力,為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提供依據和技術支持。鑒于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的特點,可以看出它不僅能應用于規(guī)范市場秩序,也能應用于社會治理,對社會道德建設作出貢獻。
社會上出現信用科技的提法并不是偶然的,它是由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客觀條件催生的,符合科學創(chuàng)新的規(guī)律,即它的出現要因是:
(1)發(fā)展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需要技術動力;
(2)伴隨著國內外金融科技的發(fā)展,特別是中國人民銀行印發(fā)的《金融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2022-2025 年)》,推動信用科技發(fā)展;
(3)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向深入的迫切需要;
(4)數據要素作為新的生產力要素被提出,客觀上要求加大對隱私計算的投入,完善各種可信技術的基礎。因此,要推動信用科技全域進步,就要符合信用科技的發(fā)展規(guī)律,擇優(yōu)選擇發(fā)展路徑。
(一)非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取得高質量發(fā)展所需的基本條件
在開發(fā)度量市場主體信用風險或價值的數學模型方面,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基礎數據環(huán)境。特別是模型開發(fā)者能共享到企業(yè)和個人征信的核心數據,或與之對應的特征變量集,而使用隱私計算技術也是一種替代。
(2)大數據環(huán)境。海量數據、無限維度,以及公共云等。
(3)基礎法治環(huán)境。需要立法機關制定信用主體隱私權保護類的法律法規(guī),在保護企業(yè)商業(yè)秘密與發(fā)展企業(yè)征信技術之間取得平衡。
(4)人才條件。吸引全球最優(yōu)秀的數學家和最有經驗的建模專家,提供自由寬松的研發(fā)環(huán)境和優(yōu)厚待遇,形成長久的凝聚力。
(5)資金環(huán)境。形成讓優(yōu)秀的信用科技企業(yè)能夠做大做強的市場商業(yè)環(huán)境,暢通研發(fā)工作獲得投資的渠道。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鑒于數據是決定研究成果優(yōu)劣的最關鍵因素,如果過度強調信息保護會對數據流動和技術應用形成制約,造成數據源單位缺乏開放數據的動力,研發(fā)工作也會在使用數據方面存在過度的法律顧忌。
(二)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取得高質量發(fā)展所需的基本條件
直接接觸式信用科技方法涉及腦科學、神經生物學、遺傳學、生物化學、藥理學和行為心理學等,欲使接觸式的信用科技方法得到高質量發(fā)展,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相當苛刻,主要包括:
(1)政府指導性政策和布局。需要科學技術部對科研項目進行總體布局,提供組織保障,制定近期的科研計劃,并為未來制定規(guī)劃奠定基礎。
(2)組織保障條件。建立信用科技國家實驗室體系,在相關學科的科研計劃中增加信用科技項目,例如在腦科學研究計劃中加入信用科技研究方向;除可轉化為市場商業(yè)化應用的信用科技研究項目之外,也將國家需要的公益性信用科技研究納入進來。
(3)實驗條件。支持信用生理學各分支的動物和人體實驗,以及新藥物臨床試驗。
(4)保險條件。發(fā)展信用科技需要保險業(yè)提供保險服務,要求各保險機構創(chuàng)新科技保險產品,覆蓋信用科技的研發(fā)和知識產權保護。
(5)科學倫理。我國需要建立涉及信用科技領域科學倫理約束方面的一系列規(guī)則,需要推動立法機關開展信用科技領域的立法需求研究,并適時將信用科技科學倫理方面法律和規(guī)章的建設項目列入全國人大和政府部門的兩級立法規(guī)劃。
(三)建立信用科技國家實驗室
在信用科技當前的發(fā)展階段和技術條件下,要推動該領域技術和理論研究取得快速進步和競爭力,特別是整合多個領域的科研力量和資源,建立多個學科相關研究的橫向聯系和合作關系,站在更高的高度和更廣闊的視野上把握國際技術競爭和交流方面的政策,只有采取國家實驗室這種組織形式才有可能實現。
國家實驗室屬于科學與工程研究類國家科技創(chuàng)新基地,形成國家的戰(zhàn)略科技力量,代表國家的科研水平;國家實驗室能夠體現國家意愿,實現國家使命,是面向國際科技競爭的創(chuàng)新基礎平臺,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核心支撐,是突破型、引領型、平臺型一體化的大型綜合性研究基地;國家實驗室是聚集國內外高端科技資源的創(chuàng)新高地,在國家創(chuàng)新體系中承擔著牽引和指向的作用,所要實現的目標是聚焦未來技術前沿,提出新理論、創(chuàng)造新知識,開辟新興前沿方向。
也就是說,由科學技術部以國家實驗室這種組織形式統(tǒng)御信用科技研究,能夠成體系地將信用科技領域的頂尖科研項目納入“國家隊”,在組織上打破不同類別技術應用部門的隔離墻,實現各門類信用科技研究的大聯合。而且,國家實驗室方案能夠提高研發(fā)人員對技術全貌的認知水平,打破受行業(yè)局限的思維模式,有助于使更多的原創(chuàng)理論和技術誕生在中國。
信用科技國家實驗室的任務很重,主要包括:
(1)填補諸多科研領域的空白;
(2)爭取在某些已有基礎的領域形成國際競爭力;
(3)優(yōu)化科研資源和人才要素配置;
(4)形成原創(chuàng)性發(fā)明的創(chuàng)新平臺;
(5)支持信用科技各門類的基礎理論研究,包括分門別類地融入各基礎學科。
總之,選擇建立國家實驗室比較適合信用科技發(fā)展目前所處的階段,它將成為發(fā)展路徑上的重要節(jié)點,實現關鍵性的整合和轉折。
當然,在未來,我國還有必要建立信用科技科研體系,在國家實驗室引領下成立一系列不同級別的實驗基地,實現信用科技的全域覆蓋,以政策性和計劃性的手段推動我國在信用科技科研領域不斷進階。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建立國家實驗室的初期財政投入有限,則需要選擇首個信用科技國家實驗室落地單位,宜將其“設置在擁有經管學院的理工科類大學,生物化學、醫(yī)學、實驗物理、心理學、人工智能專業(yè)齊全的大學是優(yōu)選,若該單位再能擁有腦科學和信用管理方面的科研和教育基礎則可考慮加分?!?/span>
在經濟領域,信用科技是推動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發(fā)展的驅動力;在社會領域,信用科技是社會道德建設和社會治理的重要技術支撐。
由于業(yè)界對信用科技還沒有完整和系統(tǒng)的認識,政府也無法就任何一個信用科技門類的發(fā)展出臺政策,信用科技在我國的發(fā)展呈現出不均衡的特征。有些門類的技術水平或能列入國際第一梯隊,但仍存在不少門類被長期忽視的空白領域,通用型技術的自主創(chuàng)新還不夠。
因此,我們應清醒認識到信用科技在我國的發(fā)展狀況,盡快為其在我國的發(fā)展尋得一條最佳路徑。要推動信用科技發(fā)展,與金融科技相交的門類需要的是力量和資源整合,信控服務業(yè)需要的是清晰和深入的認識,而信用生理學界需要的是覺醒。鑒于我國的政府體制,在信用科技發(fā)展初期,政策過程重于技術過程。為了使信用科技科研得到完整性和系統(tǒng)性的發(fā)展,在我國實現全域覆蓋,在發(fā)展初期采用國家實驗室的組織形式應是可取之策。
1.林鈞躍:信用規(guī)則體系——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組成部分
3.我國有必要建立“信用科技”國家實驗室源點注:本文作者林鈞躍(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學術委員會主任),經作者授權發(fā)布,原文刊于《征信》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