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銀行渠道部的,請問需要貸款嗎,現在我們利率可以低到3厘,年化3.95%起……”很多市民反映,經常接到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電話,推銷貸款。然而,近期包括長沙農商銀行、三湘銀行、長銀五八等在內的多家金融機構發(fā)布聲明,并未與中介機構合作貸款業(yè)務,提醒廣大消費者防范風險。
打著銀行旗號
小心合同埋“坑”被套路
很多人會疑問,貸款為什么要找中介?據了解,主要是一些資質欠缺,比如有不良征信、缺乏抵質押物和急缺資金周轉的群體,通過中介機構的“包裝”,從而提高申貸成功率。
長沙一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客戶經理反映,一些客戶依然認為貸款要找關系,中介方還利用信息不對稱誤導,比如客戶自己貸款,流程很慢,而且不一定辦得下來;萬一被打回來,會有拒貸記錄更不好申請;他們有關系、有熟人,放款更快、利息更便宜等。
從金融機構發(fā)布的聲明來看,確實有類似貸款亂象,一些不法機構、個人冒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聲稱可以快速獲取高額貸款,并以降低貸款利率等為幌子,以此誘導客戶辦理,并借機索取中介費用。
中介機構可能先以低價貸款手續(xù)費吸引貸款者;放款后,又以“走賬”“走流水”為由收取服務費等推高融資成本。等消費者“后知后覺”發(fā)現合同有“坑”時,已經陷入被動,想提前解約還款,又有高額的違約金。
此類公司以咨詢公司、信息公司注冊,既不屬于銀行范疇,也不屬于小額貸款公司,處于法律監(jiān)管的空白地帶。為逃避懲處,甚至會注銷公司改頭換面重操舊業(yè)。
上述金融機構提醒,所有信貸業(yè)務均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合作,辦理貸款除公布收費項目以及合同約定的利息外,無需繳納中介費或其他任何額外費用,提醒廣大市民、金融消費者注意防范風險。
監(jiān)管部門提醒
辦理貸款注意這六方面
監(jiān)管部門也關注到了這種現象。3月,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簡稱《通知》),開展為期6個月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
對于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通知》首先要求其主動開展自查,及時主動挖掘并報告不法貸款中介線索。對誘導、幫助借款人違規(guī)申請貸款的中介,納入合作黑名單等。
那么,消費者在辦理貸款時該注意哪些方面呢?湖南銀保監(jiān)局曾發(fā)布《關于警惕以銀行名義辦理貸款業(yè)務的風險提示》,指出某些不法分子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發(fā)放名片、發(fā)送短信、撥打電話等方式,吸引、誘導消費者辦理車貸、保單貸、裝修貸等,從而賺取高額手續(xù)費或者實施貸款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有關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樹立合理的消費觀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通過正規(guī)銀行網點、正規(guī)渠道辦理貸款業(yè)務。
一是謹慎核實對方身份。對方宣稱自己是銀行機構工作人員的,應要求對方出示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對方宣稱是與銀行有合作關系的中介服務公司、擔保公司等公司人員的,要注意核實中介機構資質,避免陷入不法中介陷阱。
二是詳細了解貸款產品信息。如果貸款業(yè)務由中介機構代為辦理,要注意看清貸款條件、綜合息費成本、還款要求等重要信息,并詳細了解可能發(fā)生的費用或額外支出,如服務費、擔保費、解押費、違約金等。正規(guī)銀行機構除收取貸款利息外,不會額外收取任何費用,更不會要求消費者另行繳納費用。
三是提供真實的貸款申請資料。堅持誠信理念,不要輕信中介機構聲稱“可走銀行內部流程辦貸款”等謊言。向正規(guī)銀行機構提供真實貸款申請資料,珍惜個人征信,理性借款,及時還款。
四是認真查閱貸款合同內容。在簽訂貸款合同前,應當認真、完整閱讀合同條款,重點關注與費用有關的合同條款。不要簽署費用約定不明、信息不完整、內容有誤或者留有空白的合同,不要隨意委托他人、授權他人簽署合同。
五是警惕向無關賬戶轉賬要求。對于超出貸款合同約定,以“刷流水”“走賬”為由的打款要求,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隨意向無關賬戶轉賬打款,防范資金被騙。
六是注重個人信息保護。在貸款業(yè)務辦理過程中,不要隨意泄露個人身份信息、銀行賬號、驗證碼等信息。不要輕信自稱金融機構的陌生來電,以避免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